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日,云南省财政厅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采购单位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以下简称“三库”)等供应商库完成了专项清理。
本次专项清理主要采取单位自查和财政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省财政厅结合采购单位自查情况及问题线索,组成四个核查组,对15个省级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线索排查等重点核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重点核查了518个采购单位。同时,省财政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建立了“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征集”专栏,鼓励社会公众向财政部门反映违规设立“三库”等情况。
目前,全省共核查出27个政府采购供应商“三库”,主要涉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图书采购、职业培训、工程造价等服务类项目。在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督促采购单位及时整改,坚决取缔各类“三库”。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把“三库”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依法从严处理瞒报漏报、清理不到位以及新设置“三库”的采购单位,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进一步做好政策指导,对确需多家供应商承担的采购项目,指导采购单位在明确服务标准和定价原则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设置采购项目包或标段,通过竞争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供应商。